以下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届满到期未向我局提出换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局现予以注销以下证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鲁DB6340570
许可证号:鲁DB6340565
许可证号:鲁DB6340572
许可证号:鲁DB634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该局同意注销以下证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鲁DB6340738
许可证号:鲁DB6340757
注销之日起,持有上述证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微信号:yyguancha)
作者:isp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