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店经理人综合整理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二次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的GSP证书了。
此前,该公司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两次被收回GSP证书。
2016年4月20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收回福建华药医药有限公司和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因企业违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我局依法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 ,现予以公告。"
2016年5月16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对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监管检查,鉴于晋江市公安局出具了有关证明材料,该公司能够按GSP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现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依法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特此公告。"
2016年6月2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一次发布《关于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
“ 因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13号),我局依法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现予以公告。”
2016年8月31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一次发布《关于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经对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复核及全面检查验收,该企业已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现委托你局依法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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