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CFDA官网转发湖北省药监局关于两批共8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被收回的公告。
公告显示,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湖北省药监局收回下列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证书号 | 收证日期 |
1 | 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 | HB02-Aa-20140008 | 2016年8月4日 |
2 | 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HB02-Aa-20150012 | 2016年8月4日 |
3 | 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 | HB02-Aa-20150011 | 2016年8月4日 |
4 | 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HB06-Aa-20150006 | 2016年8月15日 |
5 | 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 | HB06-Aa-20150007 | 2016年8月15日 |
6 | 湖北德信医药有限公司 | HB08-Aa-20150015 | 2016年9月6日 |
7 | 湖北宣瑞医药有限公司 | HB08-Aa-20150011 | 2016年9月6日 |
8 | 湖北朕圣医药有限公司 | HB03-Aa-20150009 | 2016年9月6日 |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