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15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池州市康美康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存在问题未进行整改;未按照国家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和整改报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正在进行并购重组事宜)的行为,省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7月13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经省局飞行检查,焦作市药材采购供应站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13号)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7月13日,湖南株洲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在飞行检查中,攸县菜花坪楚仁堂大药房庆昌祥店21家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该市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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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可以说到了一个小高潮,各种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等“蜂拥而至”,不少药品零售(经营)企业GSP证书被收回或撤销。医药地方台根据各省市药监局7月1日至7月15日公告进行统计,共有139张GSP被收回/撤销,其中6张为拟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