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问十答
1.就业见习是一项什么政策?
答: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在本单位内部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制度。
2.见习人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一)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执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
3. 见习报名途径有哪些?
答:(一)集中对接:通过公益性见习对接会、见习基地校园行等活动实现对接;
(二)登记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且满足条件的毕业生可到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登记,接受推荐见习。
4.见习人员报名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二)《巢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5.就业见习生领取的生活费补助是多少?
答: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
6.领取的生活费补助中,财政补助是多少?
答:财政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7.就业见习基地(单位)会参加养老保险吗?是否有参加其他保险?
答:不参加,就业见习基地(单位)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见习期间会有指导老师吗?
答: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单位)会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
9.见习结束后会录用吗?
答:见习基地(单位)会吸纳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达到一定比例。
10.见习期,可以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吗?
答: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