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为资料图,非新闻图片
来源:肇庆都市报
近日,成女士向本报记者报料称,她在一家药店买了几盒治疗失眠的药物,服用后出现昏迷,还住进了医院。出院后,成女士向该药房索赔遭拒。直至目前,双方调解仍未达成一致。
事主:服用药物出现昏迷
成女士告诉记者,因老是失眠,7月初,她在城区端州三路的敦厚堂药店购买了三盒氯美扎酮片(镇静助眠类非处方药),服用完这三盒药物后,经常出现恶心、呕吐、幻影等情况,她于是再次来到该药店,并在药店老板娘的推荐下,再次购入3盒氯美扎酮片和2盒养阴镇静丸。
谁知,第二次买的药还没吃完,7月19日,成女士出现昏迷。“我当时感觉自己好像要倒下去,我就给前夫打电话,电话还在通话,我就不省人事了。后来前夫通知我的亲戚将门撞开,把我送到医院。如果当时没人知道,后果不堪设想。”成女士想起当天的情况,还在后怕。
记者在成女士提供的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记录上看到,成女士的入院诊断为“神智不清原因:镇静催眠类药物中毒?脑血管意外?”并于7月19日进行了右股静脉穿刺置管术,出院诊断为“镇静催眠类药物中毒”。
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我是江西南昌人,当时没人照顾,只能回老家休养。”9月11日,成女士重返肇庆后,找到药店老板,希望其能赔偿医疗费约5万元,不过遭到拒绝。
“我的药是合法销售,是她吃的量不对,现在出现问题,难道要我负责?”药店老板娘彭女士说。彭女士所说的药量问题,成女士也觉得很委屈:“使用说明书上写明是一次一片,也没说明一天几次,我就是按照正常药物,一天吃三次,她当时没有说清楚。”
对于成女士的说法,彭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我非常肯定有跟她说过药的用量问题。如果她坚持索要赔偿,那就走法律途径。”
对于此事,广州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认为,由于药物是合法经营、售卖,而双方对于药物用量问题的不同说法,现在又很难证明,即使走法律途径,成女士也很难让药店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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