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山东省药监局连续发布5个公告,共收回17家、撤销1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这31家企业失去证书原因均是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而且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截止至目前,山东省2016年以来共收回117家(省局14家;市局103家)、撤销85家(省局11家;市局74家)药企的GSP证书。其中31家已被发回证书,也就是说,还有171家须按规定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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