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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家医药电商不良行为被记分公示

来源:湖北省局


2016年9月23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情况的公示(2016年第一批)》,将“湖北同济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及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自即日算起。


据本期《公示》,5家公司被记“3分”,包括“湖北同济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济堂健康网www.cnready.com)、“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www.jazy.com.cn)、“湖北莲花药业有限公司”(湖北莲花药业有限公司lhyy2008.com)、“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州通好药师大药房www.qumaiyao.com),违法事实为未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联大药房健康生活馆www.zldyf.cn)被记“3分”,违法事实为一线明星代言、含有“唯一”等绝对化用语。


到期后如未发现新的不良行为,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公示;如在公示期间又因新的不良行为被记分的,则公示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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