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药店人的红宝书?大声喊出来:
说——明——书!
只要是拿出说明书,顾客就会心服口服有木有?比专家教授的话都好使有木有?
虽说药品说明书是药店最好的“工具书”,但是,其还没有达到非常完备的程度,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识它、熟悉它。
对于药物说明书中存在的“多重标准”药店应该以其中最严苛的标准来执行,以保证用药安全,这也是本文列举案例的原则。
对于各个问题点,小编搜寻的案例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广大的药店店员能够共同建立属于药店系统的“说明书问题库”。
问题1:同药不同书
同药不同书的现象有几种,我们分情况来探讨。
1“疑似同种药”,组方差千里
舒肝丸、舒肝片、舒肝颗粒,乍一看,这似乎是三个相同成分不同剂型的药(常见药品一般如此)。
但是实际上舒肝丸和舒肝片组方相同(舒肝丸多一味朱砂是为了包衣成丸之用),为砂仁、豆蔻、延胡索(醋制)、陈皮、茯苓、川楝子、沉香、木香、白芍、片姜黄、枳壳、厚朴;
而舒肝颗粒的组方则与上述两药不同,为当归(蒸)、白芍(酒炙)、柴胡(醋炙)、香附(醋炙)、白术(麸炒)、茯苓、栀子(炒)、牡丹皮、薄荷、甘草。
自然三者功效也不尽相同,舒肝颗粒可以治疗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而另外两药则没有提及。
对于这个例子,在顾客购买时要特别提示顾客舒肝颗粒的特殊性,其与平时多见的同名不同剂型的情况大相径庭。
2组方相同剂型不同,功效表述有异
依然是上面的例子,舒肝丸与舒肝片,组方相同,但功效表述却有差别。
舒肝丸的功能主治为: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胁胀满,胃脘疼痛,嘈杂呕吐,嗳气泛酸。
而舒肝片的功能主治为:助消化,舒气开胃,消积滞,止痛除烦。用于肝郁气滞,两肋刺痛,饮食无味,消化不良,呕吐酸水,倒饱嘈杂,周身串痛。
这两个版本的功能主治实际上意思相似,病机都是肝郁气滞、肝气犯胃,只是症状略有不同,表述有异,这样的情况可以从中医辨证着重病因病机的角度打消顾客的疑虑,使顾客放心购买。
3通用名相同,功效范围不同
蒲地蓝消炎片国内有多家药厂在生产,其中一部分为非处方药,而另一部分为处方药,这两类药一般规格相同,用法用量相同。
非处方药蒲地蓝消炎片的功能主治写的是: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而处方药蒲地蓝消炎片的功能主治写的是: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腮腺炎、淋巴腺炎、扁桃腺炎等。
二者“清热解毒”这一功效相同,而处方药蒲地蓝消炎片适用的疾病多了两种。
很明显,在平时推荐非处方药蒲地蓝消炎片时也可以按照其处方药说明书上的适用范围来推荐。
4通用名相同,禁忌不同
药物通用名同为布洛芬缓释片,某厂家在说明书“儿童用药”一栏写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但另一厂家只在“用法用量”一栏指出“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那么对于药店而言,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应该选用较为严苛的标准,及对于布洛芬缓释片这一药物,建议顾客不要给12岁以下儿童服用。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曾被媒体报道过的铝碳酸镁片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用药持续时间长短问题的差异,不过药店一般并不售卖处方药规格的铝碳酸镁片,故本文不再赘述。
问题2:自相矛盾
1说明书前后矛盾
例如氯雷他定糖浆,某厂家的说明书在“用法用量”一栏明确指出了2~5岁和6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但在“儿童用药”一栏又指出“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面对这样的说明书,药店从业人员则应该建议顾客不要给12岁以下儿童服用。
2与官方治疗指南相悖
我国卫生部发布的《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中提到,“儿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药物以及其他水杨酸制剂,因为此类药物与流感的肝脏和神经系统并发症即Reye综合征相关,偶可致死。”
但是在某厂家生产的阿司匹林泡腾片的说明书中,仍然对1~12岁儿童用于解热镇痛的用法用量做出了详细说明。
虽然其在“儿童用药”一项中指出了“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应用本品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 Syndrome)”,但也并没有出现“忌用”等相关字样,这一点需要药店工作人员严格把关。
问题3:药物相互作用不完备
“药物相互作用”,是说明书中非常重要的一栏,其对合理联合用药有指导作用。
但是,中成药的说明书却很少提及药物的相互作用(或只提示患者咨询医师或药师);而部分化学药在这一项中则存在“此有彼无”的问题。
1注意中成药联用时的“十八反”与“十九畏”
在调配中药饮片处方时,审方药师对处方中出现的涉及“十八反”与“十九畏”的药味非常谨慎,会特别留意处方中是否还存在与之相反或相畏的药物。
但是在推荐中成药或调配中成药处方时,则往往会忽略这一点,而大部分中成药说明书也未对此进行提示。
另外,对于既抓方又购买中成药的顾客,店员也要特别留意。
中成药联用容易出现“十八反”、“十九畏”的组方药味主要有以下几组:
2部分化学药的“药物相互作用”项“此有彼无”
有些药物在“药物相互作用”一栏提到其不宜与另一种药物同服等信息,但在对应的另一种药物的说明书中,却可能找不到相关表述。
比如下面两个例子:
一、氟康唑片说明书提到“本品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但是在茶碱缓释片中却找不到相应说明。
二、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说明书提到“西咪替丁可增加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减少肾脏清除率,故应减少本品剂量。”
但在西咪替丁说明书中只提到“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似显不足。
限于篇幅,本文未能展示很多例子,但是更多的例子是需要药店的一线人员在工作中去发现和积累的。
举例的目的是提醒药店一线人员在阅读和学习说明书时,在上述几方面需要谨慎并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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