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卫计委关于做好药采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神木、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省药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实现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全流程闭环监管,确保2016年底前全省公立医院HIS系统与省卫生计生信息平台、省药品采购平台完成互联互通,现就做好药采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全省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的药采平台,通过各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与各级公立医院HIS系统对接,实现医院药采人员在保证原有的药品采购流程不改变的基础上,直接通过医院HIS系统操作完成药品订单的生成、下单、入库等业务操作。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陕西省药采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标准》,改造本院的HIS系统,达到与各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对接,市、县平台不成熟的公立医院采取省直连的办法,确保与省药采平台互联互通。 《陕西省药采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标准(试行)》。请在电子邮箱wstdzsjzx@126.com下载 按照全省卫生计生信息化的整体要求,以及各级医院同各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的实际对接情况,本次对接工作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全省对接工作。委直属7家医院(省人民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省中医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结核病医院) 为试点医院。 (一)试点医院的系统对接工作要在2016年11月中旬前完成,其他医院的系统对接工作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医用耗材采购对接工作将适时启动。 (二)从2017年1月起,全省各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率要达到95%以上。各市区县、各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快推进医院HIS改造和对接工作。 (三)本次系统对接由药政处负责进度的督促检查,由省医疗卫生电子数据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各市、区(县)要全面配合做好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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