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医疗体制下,基层医生的困境其实不只是医疗能力和经营效益,更大的困境是制度压力和法律风险。特别是在如何规避医疗实践中的法律风险上,因为基层医生大都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而特殊情况经常发生,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踏过了法律红线,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吃亏的基本上都是基层医生。因此,达达君认为:基层医生一方面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另一方面,还得熟悉当前的医疗政策和法规,学会保护自己。
下面是达达君前不久看到的基层医生与访问者的一段对话——
“现在为什么不出诊了?”
“早就不出诊了。在现在的民情世风和政策要求下,谁还敢去患者家里看病?如果去患者家里打针或输液,万一出点小问题,患者肯定会索要很高的赔偿,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也肯定要重罚医生,与其承担这么大风险,还不如安心地坐着晒太阳。前段时间,有一个儿科医生下班后在家里为求上门来的患者看病,后来孩子死了,家属索要很高的赔偿。最后,医生不但赔了大笔钱,还担上了‘非法行医’的罪名,毁了一世清白。”
再来看一段真实的故事——
据报道,去年12月28日,安徽高某某因头昏、咳嗽、咳痰全身酸痛无力等原因,前往庐江县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徐某某负责的华荣卫生站治疗,徐某某初步诊断高某某为上呼吸道感染,随后使用头孢曲松钠等药物给予吊针注射治疗至次日。
但吊针注射治疗后高某某仍然感到头部、胸部不适,同年12月30日被送往白山镇卫生院,经医检后转入庐江县人民医院,经检查又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1天,经诊断是肺部感染。
今年5月10日,安徽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医疗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徐某某对高某某的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对高某某“肺部感染”的控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系次要因素,过错参与度拟为20%~40%。
庐江县法院最终确定徐某某对高某某因肺部感染而造成的损失承担35%责任。因徐某某系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给高某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按35%比例予以赔偿。
近日,庐江县法院判决,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赔偿高某某经济损失10516.71元。
达达君认为:村卫生室没有充足的用于检查的医疗仪器设备,一般诊疗都是凭借经验判断,误诊率高很难避免,这就使得基层医生的执业风险上升。上述案例中,打了两天吊针,最终却赔偿了一万多元,卫生室的执业风险真是太高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属医疗事故但医院有过错的,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因此,判断误诊过错的标准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基层医生时刻提高警惕,在初诊后如患者的病情的发展、症状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判断,那么要及时转诊,或者在初诊中没有把握的就不要接收。
最后再来看一段某基层医生的感叹,说不定还真是说出了基层医生的心里话哩——
“这几年奋斗在一线上的基层医生同仁都如履薄冰,好像随时都有被送上法院的风险,随时都有误诊赔偿的风险。现世已不同于过往,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保护自己才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对此,达达君只感到满脸茫然,一股冷气从脚底板直贯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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