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滁州市、蚌埠市药监局发布《药品流通监督检查报表(10月)》,共有1家药企被收回GSP认证证书,收回期间暂停药品经营,立案查处;54家被责令整改,其中包括4家当场整改。
具体来看:
滁州市: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1家,其中合格企业9家,限期整改企业42家;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家,其中不合格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蚌埠市: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6家,其中合格企业51家,限期整改企业9家;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合格企业1家。
根据显示,上述被通报的药企主要涉及执业药师不在岗、风险分级管理相应问题、验收记录无验收日期及验收日期、近效期药品未提示、内用药与外用药未分区摆放等问题。
被收回GSP企业:
被责令整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