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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药商被处罚,涉嫌销售假/劣药、违反GSP…


日前、山西忻州市、河南驻马店市、湖南长沙市药监局对21家药商进行行政处罚。

日前,山西忻州市、河南驻马店市、湖南长沙市药监局分别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有21家药商被行政处罚,其中平舆圣光华泰医药有限公司百草堂大药房涉及2起。

具体来看,被行政处罚的药企主要的违法事实有:

  •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 违反GSP;

  • 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销售/经营劣药;

  • 销售假药;

  • 销售不合格药品;

  • 未查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销售药品“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

  • 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而为其提供药品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购进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未按规定实施GSP;

其中,销售假/劣药企业有7家、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企业有5家、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企业有2家,其他企业7家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作者:Sarah
医药地方台
微信号: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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