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并公布了所取消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其中包括“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这就意味着,使用了长达11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证、C证审批成为了历史。
对此虽然业界早有传闻,但政策的真正出台还是在医药电商从业者中引起了关注,他们对政策的变化感到既兴奋又怀疑。到底随着政策的改变,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趋势与监管方法将有何变化?行业从业者在政策急剧变化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
其实早在2016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就开始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审批工作做准备,向各省局下发了关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工作调查问卷》,向业界征集意见,问卷的内容涉及医药电商A、B、C证审批制改备案制的改革等问题。
据某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各地省局与市局已经陆续暂停相关证照的审批工作。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接下来是否需要备案,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哪些企业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等细节问题,还需总局下文厘清。”该工作人员说道。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南方所”)网络监测中心总监吴捷预测,随着国务院文件的出台,总局将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有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在行业意见征集的基础上,出台具体细节。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被取消后,如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则成为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第三批目录已经提出明确的指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同时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这段话中包含3个信息点。首先是行业未来的监管趋势将越来越严格。吴捷就曾多次表示,无论政策怎样变化,取消行政审批只是作为国家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举措。“行业规范是必然趋势,各企业亦应避免在运营的过程中触碰政策红线,导致企业崩溃。毕竟目前的政策变化,只是政府‘放、管、服’思路下的第一步,先开放政策以增加市场活力,接下来将是更为严格的市场管理。”
其次是相关部门即将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系统除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外,还将发布网络售药相关安全预警给公众,以起到教育消费者、树立行业正能力、逐步净化市场的效果。“监管部门对于违规违法企业将更加强调行刑衔接,且多部门联合惩戒的方式将越来越常见。企业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
最后则是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根据CFDA新三定方案,南方所承接了该项工作,其网络监测系统将具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交易监测功能、信息监测功能、鉴别功能和可追溯举报功能。
南方所数据显示,目前有超过60%的医药公司并未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截至记者发稿,获批C证的连锁药店仅有649家,在全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337家,统计截至2016年9月)中占比仅有12.2%。南方所相关数据预测,政策的改变有可能带动超过60%的医药公司,近90%的连锁药店进军医药电商。
“短时间内,行业竞争的确有可能加剧,出现价格战、恶性竞争等现象。”某医药电商高管如此预判,“但长远来说估计影响不大。”在他看来,电商是一个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的市场,在行业龙头已基本定型,要实现弯道超车难度较大的情况下,重复、盲目的投入只会得不偿失。
同时,由于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规范性将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百秀大药房总经理陈青表示,医药电商在大众媒体与消费者中一直存在负面形象,原因之一是行业整体缺乏规范性,因此一旦某家企业出现问题,就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陈青担忧,“如果行业出现根本性问题,如药品进出库都无法保证可追溯性,从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话,监管部门关闭这个渠道也不是不可能的。届时,这个新政将有可能不但未能扶持行业快速发展,反而成为医药电商发展的重要转折点。”因此,陈青也呼吁行业从业者要认清监管趋势,合法合规经营,为政策开放创造更为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