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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采的前世与今生

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节目《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了上海、湖南6家大型公立医院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行业乱象。药品中标价严重背离市场价的现象也进入公众视野,矛头直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医改十年

十余年间,医改在矛盾交织中艰难推进,其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在“以药养医”的行业格局下,药品价格有越招越高趋势,各个医院的药占比严重超标。有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药品费用为 13,925亿元,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39.36%,该比例远高于主要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OECD Survey,《中国卫生经济》

纵观我国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1999):地方自发探索式的集中采购;

第二阶段(2001-2004 ):全国推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三阶段(2005-今):各地探索新的集中采购方式。

提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初衷,是为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层次渠道过多、秩序混乱、药价虚高、非法回扣等普遍存在的现象。

十余年来,集中招标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2014年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中,药品费所占比重由 2008年的52.98%降至49.73%。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突出。药品招采过程中,部分廉价药品断供,各方权利寻租以及“招采不合”与“二次议价”等问题都曾一度引发风暴。

目前,我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模式,全国30多个省直辖市有多个药品采购模式,有的省辖区内的市又分别有各自的药品采购模式,招标规则纷繁复杂。虽然具体好坏并不能一概而论,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药品流通成本。

省级双信封入围、地市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GPO)深水区试水

随着安徽“双信封”模式获得国家高度肯定,以及2015年国务院7号文件和卫计委70号文件的相继推出,医改试点城市议价的合法地位得到肯定。与此同时,上海也开始在GPO模式方面开始新的尝试。

上海GPO组织,是上海医改办指导下的第三方非盈利组织。该组织以原省级中标药品为遴选范围,要求厂商申报GPO结算价(低于招标价,并通过专家投票形成GPO药品目录并予以公告)与供应链进行成本分摊。实际药品交易仍然由厂商、经销商与医疗机构在上海市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

201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医改试点地区扩大至200个地市和8个省份,意味着依照“省级双信封入围、地市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GPO)”方式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将正式成为主流形式。

“三医联动”吹响号角

福建三明探索了“三医联动”的医疗模式,进行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改革。

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三明市对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由政府的财政补助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来弥补。同时利用信息系统全面监控医院的用药行为,严格控制医院的药占比、严厉检查医生的大处方大检查行为,严格限制抗菌素使用情况,确保医务人员因病施治,规范合理医疗行为。

院长和医生(技师)制年薪制的实行,将年薪与医院的各项考核指标挂钩,利用医生诊疗费,使医生收入结构回归良性。近日,国家层面也多次点赞“三明模式”,也已发了广泛的讨论。

深刻转变和拥抱变化或将成为新形势下的新常态

从7号文“四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GPO的配套政策还将继续出台。同时,“三明模式”在药品供给侧和医生收入方面也面临巨大矛盾,国家层面具体有怎样的顶层设计还不明朗。

诸如,结余怎么处置,怎样面对短期资金压力,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依然还面临巨大矛盾。GPO和“三明模式”在促进公立医院转型,药品回归临床价值以及医生收入回归理性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亟待回答。

“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一举一动都触动各方神经。在这场空前的多方博弈中,政府、医院和药企都绷紧了神经,共同走在深化改革的路上。深刻转变和拥抱变化或将成为新形势下的新常态。(来源:医药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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