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在单元房内从事药品销售。近日,西安莲湖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因非法回收、销售药品的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莲湖检察院批捕的首例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年过50岁的黑某曾挂靠某医药公司经营药品,2016年9月,因公司要求增加挂靠费等原因,黑某决定自己单干。他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将自己租住的某小区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药品销售。贩卖的所有药品都是从医院、患者及一些想从医保卡内套现的人处收购而来,或者从其他经营医药的熟人处进货,再以比市场价稍低的价格出售,从中获利。
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发现黑某非法经营药品,会同警方开展联合执法,查获药品共2.25万余盒(瓶),种类多达160余种,初步估算,货值高达88万余元。
来源:三秦都市报
原标题:西安一男子无证卖药品 货源多为医保卡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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