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自11月起开始征缴。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统一为每人150元。我县已经纳入廊坊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本年度征缴期参保缴费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首次参保城镇居民需要到居住地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首次参保的在校学生或入托幼儿由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享受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包含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重度(1-2级)残疾居民、低收入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和残联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三、续保城镇居民或在校学生,可登录 “廊坊智慧医保”平台(http://lfyb.zhiscity.com)通过银联、支付宝方式缴费;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廊坊医保缴费”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方式缴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316-8829433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