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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文件

巨野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文件

 

 

巨居医字【2017】1号

 


关于印发《巨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保障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到居民医保待遇,规范慢性病病人年审工作,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服务管理》(菏人社字【2014】1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统一开展慢性病年审工作,现将年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7年1月5日2月17日。

二、年审要求: 2015--2016年度确定的慢性病人审验工作由所在镇定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集中收集资料和采集信息工作,并书面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慢性病患者。年审的慢性病人以镇区为单位交纳5寸电子版相片并注明姓名(相片需体现慢性病卡及2017年红底黑色字样标识放在左胸前照相)。年审患者由所在镇定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慢性病卡背面加盖2017年度年审专用章。

三、年审注册手续:由所在镇定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登记慢性病年审电子版花名册(格式详见邮箱),于2017年2月17日前传送到邮箱:xnh2011@163.com并在地纬结算系统中续约慢性病人信息,未经年审或已病故的慢性病人给予注销。

 

 

       

         巨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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