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
通过慢性病补助认定的公司参保职工(子公司除外)。
二、补助票据报送程序:
1、职工提前整理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的正规发票,核算票据金额和张数。
2、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交发票,同时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
3、提供职工本人交通银行账户及身份证复印件。
4、西安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完成后,将费用转账至公司,最后由公司转入个人所提供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定点医院、药店的发票必须写清楚药品名称、报销人姓名和单价;
(2)如果发票没有药名,需对应处方;检查费、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有效);
(3)所有费用必须是与所申报病种相关的药品或检查;
(4)个人帐户刷医保卡的发票不予报销;
(5)报销范围外的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6)提供报销人交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三、票据送交时间:
每年的1月至3月之间,具体时间节点见当年报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