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独两孩”实施两年情况报告
最新《浙江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昨天发布。报告指出,自2014年1月17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截止今年5月底,浙江省共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114342例,已经批准110121例,已经出生数在49892人。其中,今年1-5月份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26286例,审批24471例,出生22918人;目前已孕年底前待出生20638人,加上考虑下半年还有些带孕审批的对象,预计今年至年底实际出生人口5万多人,政策实施近两年约出生8万人左右,低于原来政策研究预期。
从月度数据看,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数量和审批数量均呈平稳态势,申请受理和审批的例数每月在5000例左右。再生育审批的符合率达到96.31%,表明各地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平稳扎实有序并转为常态化工作,群众选择再生育较为理性,没有出现大量扎堆申请、生育情况,社会反响良好,全省至今没有收到一起符合政策群众关于再生育审批服务不到位的投诉。在已审批的对象中,育龄妇女年龄在25-34岁间的占86.21%,成为单独夫妇意愿再生育的主要群体;35周岁以上占13.79%,这些对象尽管已过了最佳生育期但希望通过及时的申请获得再生育的机会。据以2014年6月1日为标准时间的统计调查,在全省69.23万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妇中,实际可以再生育的目标人群为553344个家庭,截止5月底已经申请并被批准110121例,只占可以再生育目标家庭的2成以下。其中,生育意愿最强的人群为女性年龄在30-39周岁的,申请再生育也仅仅在27%左右;生育意愿最低的人群为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只有4.39%的家庭提出再生育两孩申请。说明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人群的再生育意愿不高,对再生育申请的选择比较理性。结论四:意愿再生育构成发生变化,年轻群体占比上升明显。从再生育已审批对象(育龄妇女)的年龄分布来看,24岁以下4822人,占总数的4.38%;25-29岁41429人,占总数的37.62%;30-34岁48682人,占总数的44.21%;35-39岁14122人,占总数的12.82%;40岁以上1066人,占总数的0.97%。
今年5月末数据与2014年期末数据相比,女性30周岁以下的再生育意愿有明显的增高,上升了5.3个比值,其中,女性25-29周岁年龄段的人群再生育意愿上升变化明显;女性30周岁以上各年龄段再生育意愿均有下降。
报告显示,至今年年底会有6成以上批准对象生育。从再生育已审批对象的生孕情况看,已批准对象中已经生育的49892人,占总数的45.31%;已孕年底前待出生20638人,占总数的18.74%。说明至今年年底,在所有已批准对象中会有6成以上生育。1、群众的生育观念已发生转变,但干部的传统管理惯性思维在短期内转变难度大。在当前形势下,群众再生育的意愿受生育观、价值观和其他社会压力(包括:生活成本、教育成本、就业压力和婚姻家庭压力)等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基础好的地方,长期的独生子女政策宣传已经深入人心,生育抚养一个孩子已经让群众习以为常。在当前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等形势任务发生变化、群众生育观念已发生转变的情况下,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方法亟需调整转换,加快转向依法治理、人文关怀,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依赖强制行政手段的传统管控思维还很强烈,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截止5月底,单独两孩已经出生人口中男性婴儿26480人,女性婴儿23412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13.1,比上半年国统报表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了2.18个比值,超过正常值6个比值以上。这说明在当前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形势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形势仍不容乐观,需要加强跟踪研判和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大龄产妇人数增多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带来新挑战。按照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孕妇35周岁以上就属于高龄产妇。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全省已经批准再生育人群中35周岁以上15188人,其中40周岁以上妇女有1066人,这些对象的围孕期、围产期保健和产前筛查能否跟上,对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产生很大影响。
来源:浙江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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