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
按照《规划》,国家医学中心将按综合、肿瘤、心血管等专科类别设置。此外,每个省(区、市)将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原则上,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分别设置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人员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需要高水平医院发挥国家医学中心的引领作用,实现国内水平与国际水平相同步;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调整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在区域内解决患者看病就医问题,为实现分级诊疗创造条件。
那么
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学中心
怎么设?怎么干?
看看国家规划怎么说!
规划的目标是什么?
《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到2020年,依托现有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规划与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综合和专科),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通过合理规划、能力建设和结构优化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区域间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逐步实现区域分开,推动公立医院科学发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设置数量与类别有何要求?
国家医学中心将在全国范围按综合、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口腔、精神专科类别设置。同时,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求,设置呼吸、脑血管、老年医学专业国家医学中心。设置的具体数量与类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照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在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综合医院,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据覆盖面积和人口分布现状情况,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每个区域遴选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医院,按照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关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的重点省份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促进医疗资源区域配置公平性,发挥规划的统筹作用。设置的具体数量与类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确定。
功能定位是什么?
国家医学中心主要定位于,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医院管理等方面代表全国顶尖水平、发挥牵头作用,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引领全国医学技术发展方向,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支持,会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带动全国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要定位于,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方面代表区域顶尖水平。协同国家医学中心带动区域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努力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
对于主体医院有什么要求?
《规划》明确要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一个适宜规模的医院为主体,联合本区域内其他医院(含1家中医医院)共同承担区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
主体医院具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覆盖与其职责任务相对应的临床主要专科;满足疑难重症诊疗需要,专业构成、病种分布和患者来源合理,并符合相应中心的设置标准。
开展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坚持不懈加以推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陆续出台
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各类别的设置标准
另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来源:健康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