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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投1.4亿元医改资金惠民生

去年以来,衡水市卫生计生委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更多医改红利惠及全市人民。


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去年5月衡水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来,衡水市制定出台《衡水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把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8所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范围,并印发《衡水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切入点,启动“去加成、调价格、降药比、调薪酬、强管理”等系列改革。目前,财政、编制、人社、物价等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



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去年4月份,衡水市冀州区、阜城县被列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两县(区)同省政府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两个示范县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创建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明确部门职责,将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同时,印发了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财政投入机制等相关配套文件。去年以来,全市在医改领域共投入财政资金14127.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7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46.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79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919.55万元。


规范药品采购,着力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推行京津冀药品采购价格互认机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实现京津冀三地药品采购价格的互通互认,在采购过程中充分对比三地采购价格,以最低采购价格为标准开展议价工作,实现了大部分药品价格下降,部分药品采购价格降幅达到10%以上。推动列为医改试点的哈院等8家城市公立医院和冀州区、阜城县人民医院加入三明药品价格联盟,学习借鉴三明先进经验,制定药品采购方案,落实“两票制”和“一品两规”制度,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力争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占比逐步降至30%以下和35%以下。



持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去年3月,衡水市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全市3782个基层集体产权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补贴范畴,并就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等出台了具体支持政策。市卫生计生委深入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15所,省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20所。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综合改革,实行“费随事走,以事定费”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实施过程进行信息化监控,对服务结果进行科学化考核,初步建立了“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居民免费享受服务、基层卫生机构竞争服务、卫生计生部门有效监管、财政部门按网络信息结算资金”五位一体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为89.14%。



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制定出台了《衡水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冀州区、枣强县、武强县、阜城县为我市分级诊疗试点,推动紧密型医联体的布局和构建工作,引导城市医疗资源下沉;探索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县院直管”和人才队伍“县招乡用、乡村一体”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县域内人才、技术等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去年,衡水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购买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县乡医疗机构优秀医生领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16所。同时,吸引100余名城市退休医生、市县乡医务人员及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积极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签约服务人数为279.9万人,签约率为72.57%。

来源:衡水发布

编辑:张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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