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相关企业递交申请(点击下载“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经核实后,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变更(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我中心。如无异议,三个工作日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沃芬医疗器械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关于将原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转由该公司代理的申请已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我中心。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2016年2月1日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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