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儿身体各器官发育不成熟,小儿在用药过程中要比成人更加谨慎,这样才能既帮助孩子早日康复,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小儿用药三个特点
1、药物吸收多:
口服用药和皮肤用药时,小儿的吸收量也较成人多。
2、血药浓度高:
小儿血中某些药物浓度比成人高且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增高,易出现多种不良反应。
3、 代谢排泄能力弱:
婴幼儿肝、肾发育尚不完善,所以对药物的清除和排泄较慢。
九种用药禁区
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可能诱发雷耶氏(Reye’s)综合征,以肝衰竭合并脑病为突出表现,虽少见,但预后恶劣,可致死。不应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伴或不伴发热的病毒感染(如水痘及流感)。
对乙酰氨基酚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其疗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应注意使用剂量不宜大。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新生儿和幼儿可引起呼吸抑制,故2岁以下小儿禁用。
洛哌丁胺(易蒙停),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能吸附并减弱其他药物的作用,影响消化酶活性。服用药用炭可影响小儿营养,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
阿苯达唑、左旋咪唑,药品说明书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甲苯咪唑,1岁以下的婴幼儿只有当肠虫感染而严重影响其营养状态盒生长发育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西替利嗪,2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氯苯那敏、茶苯海明,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氯丙嗪(非那根),早产儿、新生儿禁用,小于3个月的小儿也不宜使用。
雷尼替丁,8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和骨生长抑制,所以8岁以下儿童禁用。
四环素类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等。
这类药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动物的骨关节,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
这类药物很多,常用的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新生儿用磺胺类药物可使血胆红质浓度增高加之代谢能力较低易出现核黄疸症。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新生儿肝脏功能不健全,使用氯霉素后可引起“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早产儿禁用,包括外用药如氯霉素滴眼液。
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因耳、肾毒性较大,所以在儿童中应用需要特别谨慎。因此 6 岁以下小儿禁用,6岁以上的儿童慎用。
此类药物为最主要的致聋药物之一,会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可产生眩晕、耳鸣、耳聋等症状。由于小孩子很难主诉眩晕或耳鸣,因此耳毒性的早期难以察觉,结果就导致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孩子不是你的缩小版,儿童要用儿童药!”
关爱儿童,关注儿童用药安全。
盐医药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