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后,央视曝光公立医院收受回扣事件仍在发酵,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而全国各地各级医疗机构目前也正在或已经部署安排自查自纠行动,面向医院各科室、全体医护人员。
比如,某县人民医院,院领导班子、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负责人80余人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院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纠正医药器材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责任书”。会后,各科室负责人又与科室所有成员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
某三甲大医院要求逐条对照“九不准”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按时上报。还要求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与大型医院巡查和科室实际结合起来。
某区人民医院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还要求药事委员会严格做好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定期对使用量大、金额高的药品及使用科室和个人进行公示,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会后,医院领导班子与各科室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全体职工签署《医疗行业“九不准”》承诺书。
某区卫计委组成专项督察组,对区直各医疗机构的“九不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财务科、药械科、设备科、检验科、功能科等科室和部门重点查看,督查内容包括医疗收费、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情况等。
由此,始于2016年圣诞节前后的“回扣门”,经过春节前上海、湖南、广东等部分省份的专项部署检查行动之后,在春节后升级成为了全国性的自查自纠行动。
查纠对象“九不准”包括: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疗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除此之外,湖北省卫计委还于2月7日召开了新春后的第一次委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内容是学习湖北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以及研究部署2017年湖北省卫生计生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山西省卫计委则在1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监管、阳光公示常用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规范公立医院网上阳光采购、重点严查违反“九不准”案件等措施,推动该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持续好转。
两省卫计委在此时出手,与国家卫计委的“九不准”自查自纠行动恰好呼应。
一年之计在于春,而这个春天还没完全来到,风暴已然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