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出台啦
1月5日,在我院新年第一次科负责人周会上,作为2017年丰医党发的1号文件,《丰城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出台了。
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劲风疾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上更是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为紧跟党的步伐,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我院推出了《丰城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年党政工作奠定从严从实的基调,吹响了“全面从严治院”的号角
如果您是我院中层干部和支部书记中的一员,那就需要引起注意了,这个《办法》正是适用于您。“正人必先正己”,作为上级政策、指令与医院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管理者,你们是院内工作上传下达的枢纽、履职的主心骨,本《办法》将针对您有令不行、管理不力、慵懒散拖、违反党风廉洁、违反“中八条”、违反“九不准”、存在“四风”等问题进行问责,问责方式将涉及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警告、停职、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等程度不等,可单独或合并适用。并将问责情况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受到问责的中层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选各类先进以及职称晋升的资格,同时问责结果作为医院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无疑是增加了问责的效力。
如果您只是我院一名普通职工,是否就可以置身事外呢?然而并不能,除了作为医院规章制度理应的遵行者,您的不当行为将连带影响到所在科室负责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层干部因管理不善,在所管辖科室中有职工违反有关上级政策、规定和医院各项制度而受到经济处罚的,该科室负责人应按比例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这也算是“患难与共”了,您是否更愿意与之“同舟共济”呢?
如果您是我院的就诊者,感谢您选择我们医院,除医院职工有权向医院总支及纪检部门报告或举报问责对象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行为,您的意见或建议也将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在院内设有投诉箱、投诉电话、投诉接待部门,您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的院长信箱、我院患者移动服务平台“互动”一栏将您的就医体验反馈给我们。“我们不怕暴露问题,问题就是时代的声音,关键是否能沿着解决问题的逻辑正视问题。”央视评论特约撰稿人之山如是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约束,更是激励。您对美好的向往,关乎医院发展的方向。新的一年,让我们共同参与到医院的建设发展中来,协力推动我院“健康号”航船扬帆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