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2月28日截止,纳溪区医保局提醒,未办理参保或缴费的居民请及时办理,逾期未缴费的,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截止期限缴费的,待遇将从缴纳之日起180天后才能享受待遇!!!!!!!
缴费标准: 第一档为150元/人·年,第二档为300元/人·年
缴费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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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织参保。
城镇居民原则上采用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直接缴费的方式。农村居民以现金缴纳为主,以村(社区)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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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提升:2017年度内个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80元,用于支付住院自付费用或市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站)的门诊医疗费用,家庭成员可共享。
划拨到每个人医保家庭账户的金额从2016年的70元/人涨到80元/人。
再一次温馨提示:
1.往年已参保但2017年还未缴费的,可直接到泸州市“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费。新参保的可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再到泸州市“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费。
2.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委托家人或邻居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或是委托村、组干部代缴;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代扣。已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直接持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的身份证直接到泸州市“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费。
还有最后四天,未办理参保或缴费的居民请及时办理,同时请大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