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卫生院长因套取国家公卫等补助,被带走了,以案警示!
1月19日,贵州省监察厅在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了一则卫生院院长套保、套补助事件。
▍医院科室:自己承包给“自己”
2009年11月起,赵盛平调任白云区沙文镇卫生院院长以来,未能认真履行院长的职责,为卫生院的发展而努力,而是将“莆田系”操作方式“引进”医院,并想方设法为自己捞钱。
2010年年初,赵盛平以沙文镇卫生院的名义与贵阳人李某某、王某某合作签订《贵阳市白云区沙文卫生院劳动聘用协议书》。协议中,李某某、王某某负责装修卫生院大楼、投入手术室设备、B超机等设施,承包卫生院综合科(手术室、门诊、化验室、B超室等盈利科室),每年向卫生院缴纳业务收入的15%作为管理费,剩余85%作为李某某、王某某承包利润。利润是通过假造人员工资、绩效等造册、签字后从卫生院财务帐上提取。
2011年11月28日,由于沙文镇卫生院综合科效益不好,李某某、王某某与沙文镇卫生院签订《解除聘用协议书》,终止与卫生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自2011年11月27日起,李某某、王某某投入的办公设备和医疗设备归沙文镇卫生院所有。作为对他们投入设备的补偿,沙文镇卫生院以每人3000元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李某某、王某某两年工资。卫生院从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以工资形式,共向两人的农商行账户存入“工资”144000元。
赵盛平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以这种方式贪污公款共计923216元,就这样“偷梁换柱”的把卫生院的营业收入装进腰包。
▍医疗设备:自己卖给“自己”
2014年5月,丹寨县黔东医院代表林某某打听到沙文卫生院正在寻找合作方,就主动来谈合作事宜,赵盛平又嗅到了捞钱的机会,于是费尽心机谋划如何再搞点钱。
在商谈的过程中,赵盛平隐瞒原合作方医疗设备已在《解除聘用协议书》中约定归属卫生院所有,谎称自己代表原合作方来谈转让事宜,让林某某将设备款转给自己,再由他转给原合作方。经过协商,林某某以35万元接手医疗设备,在签订合作协议后,林某某按约定将35万元“医疗设备转让费”通过银行直接转帐到赵盛平的银行账户,他并没有将此款项交到卫生院财务帐,而是将国有资产无声无息地占为己有。
▍公共卫生经费:自己发给“自己”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赵盛平捞钱的节奏依然有恃无恐,不放过任何机会。
从2013年起至2016年春节期间,他在国家公共卫生经费上动起了脑筋,安排卫生院两名财务人员以伪造临时工工资、开展老年人体检、发放绩效和乡村医生补助等多种形式编造虚假名册,自己签字后发放,再转入“小金库”,共套取国家拨付给该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基药经费等各种经费共计25万余元,其中以发放奖金、绩效等名目发放给职工6万余元,其余由赵盛平及两名财务人员共同占有私分。农民的“保命钱”又悄然进了他们的腰包。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9月,贵州省白云区纪委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监察中发现赵盛平以上违纪违法线索,经过专案组三个多月的周密审查,查明了其涉嫌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016年12月,白云区监察局报请区政府同意给予赵盛平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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