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不再生育或者不准备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需要马上办理,否则以后相关优惠政策就享受不到了。
2009年7月1日我省执行《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规定,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的发放办法省卫计委等多部门正在制定。而调整后的补助金具体金额待办法出台后才明确。所以符合条件没办理的,年底前,抓紧办理,逾期将永不再办。不慎将证丢失的,以后也可补办。
办理条件看这里:
补办与更换
“2016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最后期限,是真的吗?"
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但未曾申请办理过的夫妻,均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
这个截止日期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对于那些以前办过,因为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家庭,在12月31日以后仍可办理。
“以前没办,现在满18岁就不能办了?
1967年4月30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交由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2016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取得独生子女证者有哪些奖励和优待?
1.目前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执行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3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2.2009年7月1日我省执行《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规定,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持有独生子女证,父母需要多大岁数才能享受一定待遇呢?
1.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2.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城镇夫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我们是再婚家庭,双方都只有一个孩子,再婚后也没有再生育,以前的独生子女证又都丢失了,该如何补办呢?
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如果过去曾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可以各自申请补办。
“ 双方离婚后再婚,生的子女算独生子女吗?
双方再婚前合计只有一个子女再婚后自愿不再生育的,以及双方再婚前均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属于独生子女。
“父母离异,独生子女证男方和女方都可以享受吗?还是归一方呢?
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内容来源于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