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17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安排,定于3月5日在我县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一、申请鉴定条件: 辖区范围内,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凡认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鉴定时间:3月5日(9:00-17:00)
三、鉴定地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生殖健康中心-重百超市后面)
四、鉴定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委托重庆市人口计生研究院鉴定所进行鉴定(代表市级鉴定)。
五、其他事项 :
1、病残儿医学鉴定不收取鉴定费用,如需作辅助检查将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2、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负责组织、初筛、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对象正确、如实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对病残儿家庭信息、生育情况、性别、出生年月等内容认真审核,签写审核意见,加盖钢印或骑缝章,参加鉴定。
3、鉴定家长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相关的疾病诊查资料及复印件各一份,母亲与子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2张(大2寸),由母亲和病残儿一起参加检查。
温馨提醒:咨询当地计生办领取审批表。
(酉阳县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妇幼保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