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孕妇报销新规今天开始正式实行啦!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孕妇,新农合补助600元(精准扶贫800元,以新农合系统为准),凭“新农合结算单原件、发票复印件、补助三联单”到医保办窗口按相关政策再给予国家项目补助300元。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孕妇,出院时,全额结算到医保局报销后,凭“医保结算单原件、发票复印件、补助三联单”,到医保办窗口,按相关政策给予国家项目补助300元。
本县户籍,但未参加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孕产妇,出院时全额结算,到县妇幼保健院,按相关政策给予国家补助300元。
(感谢医保办通讯员杨红沂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