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严查私用公报行为
斩断税前所得流出通道
天津市一家建筑安装公司发放劳务工资不做账,用材料发票抵顶劳务费用,编造经营支出成本,偷逃个人所得税,被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查处,追缴企业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112万元。
税务人士介绍,年终临近,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始集中为职工发放全年合同劳务报酬,按照税收征管法,企业要如实建立职工工资和奖金台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而,一些建筑安装企业考虑雇工支出税前扣除较大,为逃避代扣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竟然用低税率材料发票抵顶劳务支出,造成成本不实。还有一些私营中小公司年底通过融资发放报酬,由于民间借贷利息费用较高且无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因而以担保费等名义虚列,偷逃个人所得税。另有民营企业公私不分,股东、高管个人及家庭日常消费支出由企业买单,年底集中“实物分红”,形成公报私用,以上“招法”成为一些建安公司年终财务管理的“潜规则”。
税务部门指出,随着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上假发票踪影逐渐消失,但“真发票假买卖”新的发票违法形式逐渐抬头。为此,今年12月至明年3月份,税务部门将专项整治发票违法工作,指向公司私用公报行为的稽查监管上,斩断扣缴义务人税前所得流出通道,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杜绝“劣币驱逐良币”恶性循环,为守法合规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作者:每日新报记者郭晓莹
通讯:曲明
本期编辑:李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