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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将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权交由卫生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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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交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开创全国首例。

新农合经办机构由人社部门转手卫生计生部门

根据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后,实行市级统筹,交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文件明确提出,市级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县级依托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现有人、财、物资源,设立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负责统筹协调、集中办理各类医保手续,医保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医改办主任兼任。

此外,陕西省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要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以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权归谁曾引发争议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但却绕开了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权归属于人社部门还是卫生部门的争议。

而从已经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省份来看,大部分选择了将管理权交由人社部门。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管理权归属于人社部门应该更好一些。

而随着陕西省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权交由卫生计生部门,全国出现了首个这样做的城市。推行效果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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