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关于推荐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2016年,我委开展了公益广告推荐活动,各地各单位积极响应,多部作品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扶持项目名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新广电发〔2017〕19号),继续在2017年开展扶持项目。为了推动卫生计生公益广告创作推广,现决定继续开展公益广告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主体

公益广告推荐主体为作品版权所有单位,共有版权的片目须经自行协调确定唯一推荐单位后推荐参评。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负责汇总并审核本省作品后向我委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推荐。


范围

公益广告为视频或音频作品,题材应当与卫生计生工作相关,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完成,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或网络广播电视台中播出过和未在任何媒体公开播出过的作品均可参与评审。所推荐公益广告的创作应有卫生计生部门或卫生计生服务单位参与。原则上,防治艾滋病主题公益广告对应报送为“防治艾滋病专项作品”专项类,其余作品报送为普通类。


推荐方式

2017年3月15日之前,推荐“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以及“防治艾滋病专项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报送至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部门。2017年3月25日之前,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需完成本辖区内报送的作品和传播机构的初审工作,并填写相应的扶持项目推荐表,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名单报送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盖章的推荐表。推荐公益广告数量不限。


请将报送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天伦北里七号楼306陈琳轶,邮编100054;电子版推荐表和作品视频/音频上传至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网站(www.wsjswhtg.com)。


作品推广

所有推荐作品将通过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和其他方式进行展示展播。我司将从中选出各不超过6个“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和“防治艾滋病专项作品”进行通报表扬,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和申请专项扶持;对组织推荐活动积极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沈闰州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  陈琳轶。


联系电话:010-68792324、010-63505133。


附件: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可登陆“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官网进行下载,下载链接:http://www.wsjswhtg.com/page/info/infoitem.html?id=136)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2017年2月23日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