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放管服”有关工作进展成效。
“放管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巡视员 龚向光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经济新常态下激活市场活力,创造就业、推动双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近年来深入学习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从国家发展全局和卫生计生系统大局的角度来深化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为增强主动作为,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推出了卫生计生领域十项重点改革举措,这些措施包括:
第一,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第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已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机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再制定独立设置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等机构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拓展社会投资领域,推动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发展。
第三,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进程。在2017年7月1日各省市启动电子化线上注册管理的基础上,全国3715个开设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的政务服务大厅全部联网注册,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第四,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审批信息共享。
第五,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第六,进一步提升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诊所,放宽外方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70%的限制。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分别按照CEPA和ECFA协议执行。
第七,探索在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
第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全面清理相关文件或规范中存在的各种无谓证明。取消医疗机构申请医疗广告时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改为加盖申请人公章。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需出具验资证明的相关材料清理取消工作,加强后续监管。
第九,推进信息共享和办事承诺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取消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申请人提交的计生相关证明材料,取消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申请人生育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证明等相关材料,相关信息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卫生计生信息系统查验。做好流动人口异地婚育信息查询,推动信息共享,取消纸质婚育证明。
第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中全面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做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国31个省份、覆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所有领域。根据2017年工作重点,对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使用、血站核酸检测等三项内容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以上十项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期放管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克强总理讲话的抓手,已上报国务院。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还将深化细化改革举措,制订出台具体的、具有可操性的文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十项改革举措的落地工作。
“放管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做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指出,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必须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有所为,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有活力。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我国是人口大国,医疗服务需求旺盛,社会力量投资潜力巨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简政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注重规划引领,为社会力量办医开拓发展空间。
根据国办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要求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
第二,落实鼓励扶持政策,为社会力量创造公平发展环境。
在医联体建设方面,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面,累计支持社会办医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28个,投入项目经费1.4亿元,省级和市级层面的重点专科项目也有相应资金支持社会办医。在新农合定点医院方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第三,激发创业活力,为行业发展培育新型业态。
今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修订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优势,调动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加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别,进一步拓宽办医渠道,丰富办医层次,鼓励社会力量连锁举办,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四,建立区域注册制度,让社会力量共享优质资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今年2月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为社会办医提供了宝贵的人才支撑。截止目前,全国共有6.6万名医师多机构执业,其中到社会办医的占69.6%。
第五,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行业准入管理水平。
今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各地以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为突破口,逐步构建配置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准入管理模式,为社会办医、医师多点执业打通审批环节的“最后一公里”。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社会力量在医疗领域的投资总量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健康服务需求等方面优势非常明显。一批社会办医品牌得到患者和行业的高度认可,在许多地方已经形成规模优势。不少社会办医投资人反映,目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积极性十分高涨,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参与方式和发展模式更加多样。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社会办医机构有44.4万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5%;社会办医院有1.69万家,占医院总数的57.2%。2011年至今,公立医院数量基本持平,社会办医院数量累计增长100%,翻了一番,成为推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
二、再增加5类独立设置的机构类别。
三、加快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
四、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五、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
六、对于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诊所的,进一步给予优惠政策。
七、清理医疗机构审批中的一些无谓的证明材料。
北京市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的进展情况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毛羽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工作的函》。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着力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应该说这个工作是为了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医师执业新需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工作目标有三个,一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医师注册服务便利化高效化。二是放权给医疗机构和医师,提高自我管理意识。三是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综合监管。具体做法:
第一,领导重视,整体部署这项工作。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从医师电子化注册的启动到实施,都做了一些具体的部署,因此使电子化注册工作稳步快速推进。
第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
北京市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得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支持和肯定,并专门下发文件,委托北京开展试点工作。
第三,北京市信息管理部门全力支持。
北京市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取得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项目的批复。
第四,对信息系统升级和改造。
将医师注册管理系统的用户人群从原来的18个拓展到所有的医疗机构及医师,形成了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师个人三端各自负责使用的子系统。
第五,试点分批运行,逐步完善。
对这套系统进行了测试和完善以后,经过试点单位的验证,在北京市朝阳区实施了第一批电子化注册工作,取得经验以后,很快在全市进行了推开。
取得以下几个成效:
第一,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政府部门公众服务能力。
建立全市医师统一的服务事项名称,整合有关办理事项和程序,使医师获得有效执业身份的最长时间缩短了一半,减少、合并功能相近的材料9项。
第二,推进网上审批,方便医疗机构和医师网上办理业务。
医疗机构和医师分别通过系统直接提交业务申请,系统对医师的资格、注册信息进行自动验证,避免错误信息提交。全市有102909名医师完成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的激活登记,占总库在册人数的90.25%,目前已经办理申请注册33411人次。
第三,完善医师档案,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师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医师激活注册账户以后,可以看到己注册的信息,并可以更新学历等信息。目前已经有19080人更新了学历,34896人更新了照片,24319人更新了职称,23412人更新了毕业学校。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在岗、离职等不同医师的执业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医师进行备案或申请注销。目前已申请备案医师6228人,注销医师1028人,同时医师定期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信息已联网接入到医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静态档案目前变成了实时更新的“活档”。
第四,强化信息公开,共同促进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
医疗机构可以准确方便地对本机构的医师执业等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医疗机构和医师均能在线查到审批办理的环节,监察部门对每个审批事项的过程和环节实现了网上全流程的跟踪监管,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市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对医师的“发展空间、执业环境”做出了创新和变化,受到了广大医师的认同和肯定。北京市也将积极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医师电子化注册和区域化注册,同时加快医疗机构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的步伐,继续推进京津冀三地医师区域注册的工作。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