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山西省2015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于2015年6月11日开始网上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价时间:
2015年6月11日 8:30至2015年6月12日17:30登陆系统后在网上进行报价。
二、网上解密时间:
2015年6月15日(周一)9:00—11:00在网上进行报价解密。
三、报价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合格的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基本药物竞价系统对通过审核的投标药品进行网上报价,并按规定时间解密,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使用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元)。未报价或报价为“0”的产品视为放弃。
3. 基础大输液目录的品规不报价。
4.报价时,生产企业必须以产品信息中“包装单位”字段下显示的单位进行报价,即为该包装产品的供货价格。
小容量口服液体制剂、口服固体制剂按最小包装规格报价(如:生脉饮口服液,10ml×10支/盒,按“盒”进行报价;阿莫西林片剂,125mg×12片/盒,按“盒”进行报价);
中成药及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以基本包装报价;
注射剂以支(瓶、袋)报价;
外用制剂中的凝胶剂、滴眼液、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报价。
5.网上提交报价后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价,确认报价后企业不得撤回和修改其报价。未确认报价的,所提交的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后没有按规定时间解密的、忘记解密未能正常解密的,所有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企业要合理确定投标药品的报价,中标后我省将按照《关于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与周边省份实行适时联动调整的通知》(晋药采办函〔2015〕4号)对中标价格实行联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