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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开始啦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16号)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本县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及其他常住我县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缴费手续,请广大城乡居民尽早到所在辖区参保缴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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