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龙文区在漳州市第三医院试点推行实施按病种(组)付费,新农合首批开展按病种(组)付费病种数120种。
龙文区参合人员在漳州市第三医院住院费用实行按病种(组)总额包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A、B路径新农合基金支付定价标准的60%,个人自付定价标准的40%。属于民政医疗救助对象,新农合基金支付定价标准的60%,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定价标准的20%,个人仅需自付定价标准的20%。
参合患者入院后,如主要诊断符合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种(组),则要求试点医院必须将此病例纳入按病种(组)付费,选择相应的临床路径进行管理,并向患者出具按病种(组)付费治疗告知书。按病种(组)付费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的重大举措。日后,龙文区将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病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