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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宣传推进会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应急办、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基层司、妇幼司、食品司、指导司、家庭司、流动人口司、国际司,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中心、宣教中心、人口文化中心、计生协会、医学会、预防医学会、文化促进会、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健康报社、人口报社、人卫社、人口出版社,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人民网、新华网、百度公司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改进健康传播工作,定于2015年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宣传推进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8日,会期1天。27日报到,29日离会。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近清华大学东门;酒店总台:010—62322288)。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或相关单位负责节日纪念日宣传的同志(每单位1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节日纪念日宣传的同志(各1名)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直属联系单位负责节日纪念日宣传的同志(每单位1名);

(三)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负责节日纪念日宣传的同志(每单位1名);

四)人民网、新华网、百度公司负责节日纪念日相关专题的同志(每单位1名)

三、会议议程

(一)11月28日上午在清华大学参加2015中国健康传播大会(外地代表建议参加,在京代表自愿参加);

(二)11月28日下午在西郊宾馆开展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宣传经验交流,请湖北省、山东省、疾控局、妇幼司、健康教育中心代表准备10分钟发言。

四、其他事项

(一)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司,请发言单位于11月27日前将发言稿和PPT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司

(三)会议手册和具体议程将通过“卫生计生宣传培训”微信订阅号(微信号:wsjsxcpx)发布,请关注。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宣传处 沈闰州

电话(传真):010-68792324

邮箱:xcsxcc@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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