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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工作落实 守住民生底线 加快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抓好工作落实守住民生底线 加快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在2017年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暨蒙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欧阳晓晖

(2017年1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关键时刻,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一会儿,刘新乐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筹谋划,务实进取,卫生计生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是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李纪恒书记作重要讲话,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到会指导并讲话,布小林主席提出具体要求,对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自治区拟定《“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和“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深化医改规划,形成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框架,全区卫生计生工作掀开新的一页,踏上新的征程。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区域特色,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推进试点,打造亮点,务实惠民,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

第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和研究部署医改工作。布小林主席亲自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将深化医改纳入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实行台账化管理。在福建三明举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深化医改任务台账和领导联系点制度,采取“部署、培训、督查、考核”四步工作法,利用“医改台账、动态信息、指标监测和微信工作群”四个工具,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半年考、年度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了医改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在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基础上,遴选11个旗县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在公立医院管委会实质运作、县域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和核定编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盟市由3个增到8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预计增幅从2012年的27.5%降至8%左右。

二是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出台《分级诊疗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试点盟市增加到9个。大力开展签约服务,促进首诊在基层,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25.4%,重点人群达到49.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要求。在2个盟市开展医联体建设试点,探索上下联动机制,紧密型医联体数量达到13个。自治区本级建设专科医联体或联盟3个。

三是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加快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统一”。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试行办法》,支付方式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筹资分别达到572元和565元,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和53%,超过国家50%的年度要求。

四是药品供应保障改革深入开展。实行药品分类采购,招标药品降幅27.19%;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并挂网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盟市议价采购工作全面启动。探索跨省跨区域联合采购,2个盟市与三明市签订药品联采协议。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推进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基层和偏远地区药品供应得到保障。建立陕川蒙宁医用耗材联采机制,共享采购信息。骨科等7类高值医用耗材挂网实施阳光采购。

第二,公共卫生和应急能力有了新提高。

 一是重大疾病防控成绩显著。中央和自治区加大预算投入,加强全区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能力显著增强。将脊灰灭活疫苗和二价减毒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8.91%。有效处置“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不断加强。加大重大传染病防控,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试点,布病发病率较上年降低16%,肺结核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92.9%。深入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探索慢性病防控新机制。启动“健康中国行-蒙中医药进万家”活动,扩大健康促进示范旗县建设试点。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卫生城市和卫生城镇建设取得突破,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启动实施。

二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年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2项,制定地方标准7项。中央、自治区投入专项经费,为自治区、盟市两级疾控机构配备食品检测设备,食品风险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卫生应急能力持续增强。组织修订《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分预案》等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开展鼠疫防控等卫生应急培训演练,鼠间鼠疫疫区处理率达到100%。自治区级卫生应急规范旗县达到30个,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起。

第三,医疗服务质量实现新提高。

一是医疗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核心制度有效落实,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呈现常态化。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增加到50个。启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对177家医院的申请技术进行公示和备案。持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血液安全管理。实施细菌耐药国家战略,加强辅助用药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开展三级医院评审和二甲医院复审,启动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新增三甲医院6家,三乙医院1家。加强干部保健工作,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医疗保健和援外医疗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预算投入15.02亿元,支持卫生计生项目140个。自治区本级8个重点卫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有63所医院开展分时段预约,平均预约诊疗率22.3%。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实现全覆盖,二级医院覆盖率达到90%。临床路径管理覆盖95%的三级医院和85%的二级医院,部分三级医院管理病种达到300个以上。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是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农牧民满意的嘎查村卫生室”示范达标活动有序展开,108个卫生院获得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建成社区“名医工作室”132家。在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中,我区有2个项目进入国家前八强,获得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个。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成为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优秀案例。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服务经费从40元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中,我区获得国家奖励。

四是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扎实落地。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建档立卡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入户调查任务全部完成,受到国家的通报表扬。“两升两降”政策稳步推开,集中分类救治工作有效展开,集中救治9种大病患者2868人次。北京市41所和自治区45所三级综合医院与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区内173家二级医院与贫困地区269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

第四,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得新进展。

一是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修订《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调整无缝衔接,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不断深化,21个旗县(市、区)获得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协会作用持续发挥。全区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盟市、旗县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全部完成,乡级机构整合完成92.6%。出台《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分别设立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成立急救专家组,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急救转诊网络绿色通道。《母子健康手册》使用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96.83%。全区孕产妇死亡率由2015年的18.27/10万下降到15.6/10万,婴儿死亡率由5.34‰下降到5.02‰。自治区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表彰。

三是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2个盟市经编制部门批准,增设家庭健康指导中心,推动了全区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充分肯定。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创建“北疆幸福家庭”和实施“新家庭计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个家庭被命名为全国幸福家庭。出生人口性别比106.98,综合治理成果连续4年走在全国前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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