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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公告显示,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HA20150004
企业法定代表人:行登恒
地址: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
认证范围: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片剂、颗粒剂、散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蒸制)
证书收回日期:2017年3月10日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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