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夕语
近日,社会不断曝料多地出现医保卡购物现象。关于医保卡,是解决人民看病难的问题,如今却成了人民购物的保障卡,从本质上看是不是偏离了医保卡的初衷?为何医保卡购物 ,屡禁不止,是监管太松呢?还是违规人群太多?
种种迹象表明,仅有国家有关部门的一纸规定,是无法遏制这些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除了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管稽查队伍,还必须全方位,多角度对违规行为规范,杜绝个别药店打擦边球。
当然,为了防止不法人员砖空子,近日,各省各市相关机构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从源头把控,保定市在申请医保定点机构上严格要求
行文规定,在3月13日至31日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资格且从事经营活动3个月以上;
2、自愿履行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服务协议内容。其经营种类执行国家、省、本统筹地区规定的价格政策,自愿接受医保支付标准或价格谈判;
3、有稳定的执业场所,配备必要的医保管理人员和信息系统,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能提供24小时购药服务;
4、有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收支项目、账目记录及“进、销、存”台账等;
当然,为了防止有些药店盗刷医保卡,对申请的连锁药店明确规定了医保报销品种:
可报销品种: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器具)(食药监械、管械准字号)、计划生育用品、保健品(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健字号)、消杀用品(卫消字号)、中草药个具(原枝、原具)等与治疗保健、辅助治疗有关的商品;
不得报销品种:食品、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化妆品、小家电、工艺美术等商品;
严格法办,株洲市明确规定医保卡不能用于购买非药品类物品
目前,新版社会保障卡已在我市全面推广,具备“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而使用其“社保功能”作为医保卡来说的话,只能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以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市医保处提醒广大市民,根据规定,除了印有“国药准字”的产品、或中药药材可刷社会保障卡(使用“社保功能”)外,其他都不可以。
此外,药店不得将米、油、食品、洗发水、洗衣液、化妆品等非药品类物品,篡改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能刷社会保障卡);不得为其他医疗机构、药店代刷社会保障卡或随意变更刷卡地点;不得擅自改动医疗保险软件或私自将非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结算;不得套用医疗保险药品名称或直接输入金额进行刷卡结算;不得为社会保障卡套现提供帮助或利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特门药店不得为特门病人提供与病种及相应并发症无关的药品。
目前,全市有363家连锁药店、130家个体药店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药店。市医保处要求,各定点服务机构要重视社会保障卡的刷卡管理,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培训,规范医保服务行为,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各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可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医保处每个月都将对刷卡行为监督检查,并接受对违规刷卡的投诉和举报。
举报电话:28681664、28681672、28681697。
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服务协议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医保卡消费,小编认为:
第一,人民不能对医保卡产生误解。不少参保者认为,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是属于自己的,怎么用那是自己的事,与其让这些钱闲置在那里,不如早用早得利。如果只是满足参保人这样的畸形需求,那么对于这样一张提供保障的卡意义何在呢?当然,于广大参保人而言,医保卡就是一张救命卡,是广大人民就医看病的保障,如果只是作为消费购物卡,那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医保卡不能作为药店提高收益的消费卡。医保卡是用来支付药店购药和门诊医疗费用,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如果药店将医保卡堂而皇之地变成了购物卡,只会导致了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对未来的医疗保障构成极大威胁。如果只是为了提高收益,我想为患者提供最好的服务和保障,相信患者也会成为药店的常客。当然,经营之道,信为本,如果只求利益,无疑也是自掘坟墓。
(据株洲日报,保定日报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