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两会之前,报社给我派了任务,让西医来谈一谈中医药法。接下这个任务,心里颇为没底。身为记者,而且还是上会记者,哪怕我算不上老司机,“不打无准备之仗,方能立于不败之地”的道理总是明白的。可是找西医来采访中医药法的事——叫我咋个准备啊?万一人家直接怼我,不好意思不了解,您说我得多尴尬啊。
事实证明是小的我多虑了。诚然有些西医对中医药了解得多,有些西医对中医药了解的少,但是提及中医药法,一个基本共识还是有的,那就是,对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医药法既是扶持也是规范。
是啊,中医药法当然得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中医药法第一条表明立法目的: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后边紧跟着还有一句,保护人民健康。对喽,中医药事业不仅要发展,还要健康地发展,所以一方面得大力扶持,另一方面要依法进行规范。给您举个例子,好比说第十四条,对举办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跟许可制相比,当然是大大的宽松。但同时,这一条款也相当严肃地明确,中医诊所不得超出备案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中医医师不得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您瞧,是不是扶持与规范并重?
西医也是这么想的。
有不怎么了解中医药的,比如北京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大明委员,非常坦诚地告诉我,说自己对中医药所知甚少,对中医药法的意义只谈两点看法。第一,中医药是咱们中国的国宝,是咱们国家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怎么提高它再怎么发展它,他觉得都不过分,虽然他是个西医,因为中医药确实是个宝。第二,实事求是讲,和很多行业一样,中医药现在也有一些乱象,需要通过立法来创造健康的发展环境。
也有比较了解中医药的,比如北京大学医学部党委书记刘玉村委员,虽然是西医大夫,但是上过一点中医课程,生病了也看中医,而且他会从哲学的层面去审视中医。他是怎么说的呢?他说立法是一种保护,保护中医不被带偏。就说教育制度,立法保护教育制度不被全盘西化。现代西方教育制度可以借鉴可以模仿,但不能照搬,师带徒才能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更好的传承下去。刘委员有一句话我觉着说得特别到位:“中西医结合不能把自己结合没了,那不是大气,而是传统的丧失。”
在采访过程中,最有意思的经历要数采访北京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建业委员。他早上到会到得早,我就过去搭话。问明来意,他面露难色,说我是个西医啊,平时也不怎么想中医的事,这样吧,我考虑考虑。等我下午再去找他,聊上一会,还真有启发。他跟我说啊,上午我一找他,他花功夫一琢磨,其实自己对中医药也不是那么完全生疏。他是泌尿外科大夫,治疗肾结石他也知道有排石汤。作为政协委员,他出去调研,也见识过中医骨科的妙处。可为什么非得琢磨琢磨才能想起来呢?
在西医群体里,中医药的宣传力度不够,认可度也不高。我想,这正给我们提了个醒,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千万不能仅仅局限在中医药界内部,在中医药系统外,还有大把工作等着我们去做。在创新临床医疗时,我们要讲中西医结合;在贯彻方针政策时,我们要讲中西医并重。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作者: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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