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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1.全市所有公立医院(除军队和武警系统外)全面执行阳光采购。
2.基层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共用一个平台,药品采购目录上线联动、品种对接。
3.医管局、朝阳区、延庆区按试点医疗单位细则采购,其他可自行或组团议价或跟标。
4.医疗机构院内遴选要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5.确保过渡期平稳运行。6.医院统一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确认需要品种、价格及配送商。
6.采购平台动态调整。
内容来源:药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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