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全区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区卫计局的相关部署,自2017年2月底开始,由区卫计局牵头,南浔区卫生监督所结合自身职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督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涵盖全区所有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会医疗机构共计88家单位,此次检查重点主要为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管理等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全覆盖的形式,逐一对各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都建立了消毒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能组织有关人员接受消毒管理及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培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存流程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合理规范并上锁管理,消毒供应室分区合理且规范设置,诊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护人员在处置医疗废物或进行消毒操作时能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此次检查也发现了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张贴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不到位、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指导,填写了《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表》,并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计226人次,填写纸质检查表共计88份。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切实增强了全区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和消毒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全区医疗卫生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