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季,酷热难耐,人工游泳场所成了广大市民消暑纳凉的好去处。为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沈阳市2018 夏季重点公共场所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人工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摸底调查,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5月初开始,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科全体监督员对辖区内人工游泳场所进行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区共有人工游泳场所9家,目前均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二、用培训、约谈方式提高诚信经营意识
6月15日,监督员对9家游泳场馆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对3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人工游泳场馆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约谈,约谈中,监督员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对集中空调设计卫生要求、卫生质量要求、卫生管理要求、卫生检测要求等方面开展了全面的培训,使与会人员从中央空调系统的工作原理、卫生管理关键控制点、到如何对集中空调部件进行规范清洗消毒、如何建立集中空调卫生档案等方面有了较深的认知,为日后管理及维护贮备了必要的专业知识,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更好的支持打下基础。
三、监督检查,促进场所卫生质量提高
5月30——7月13日,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科监督员对照人工游泳场所的卫生标准和沈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对沈阳金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人工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齐全、消毒记录是否规范、卫生制度、量化分级是否上墙、是否有禁烟标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立即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的同时,第三方检测公司对9家人工游泳场所内的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等情况开展卫生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9家人工游泳场馆全部符合卫生要求。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我区人工游泳场所卫生水平,为夏日游泳消暑的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