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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辽宁省先后于2013年4月和2014年9月,在农村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在社区开展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团队签约服务的试点。几年来,按照“新医改”工作要求,以认真落实“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为工作目标,充分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优势和特点,不断延伸和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内涵,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为便捷、及时、全面、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并取得初步成效。


签约服务内容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全科医生团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建立和动态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等工作。


二是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开展全科诊疗。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康复服务。


三是健康评估。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


四是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患者,乡村医生、全科医生团队要为签约居民及时提供上级医院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同时,鼓励乡村医生、全科医生团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特色化服务。


签约服务突出特色


在农村逐步完善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模式。一是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乡级服务团队(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农村居民”工作模式,乡级服务团队加强指导,村医具体落实服务工作,共同推进签约服务。二是落实待遇保障。对乡村医生提供的服务,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新农合一般诊疗费、财政定额补偿三个方面予以补偿,并将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积极性,促进签约服务有序进行。三是落实“三查一评”制度。制定《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了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公共卫生机构定期检查、乡镇卫生院定期督查、年度村民测评的四个层次检查与考核,确保签约服务履约到位。


在城市社区因地制宜,扩展签约服务新途径。大连市西岗区开发出 “2+1”社区家庭医生顾问特色服务:“2”指社区全科团队(1名医生、1名护士),“1”指聘请市级专家作为技术顾问,通过结对带教、疑难病咨询、出诊等方式开展合作,提高社区医生的服务能力;鞍山钢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居民分级、分类及开展健康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优先与辖区内的慢性病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幼保健对象等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重点人群签订服务协议书,并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等针对性的服务;营口市全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万家”活动,全面启动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服务中心还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关系,由卫生服务站的全科医生定期到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使老年人在养老的同时防病治病,无儿无女的老年人及时得到医疗服务。


取得的初步成效


目前,全省71%的县(市)、43%的乡镇卫生院、8458名乡村医生开展了签约服务,服务人口达到1350万人,超过农村人口的一半以上。全省所有的16所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1所(占省级示范的78%)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团队的签约服务,共组建1043个全科医生团队,签约居民户63.9万户、签约居民140万余人。


一是实现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及群众的宗旨。签约服务模式改变从坐等患者上门服务为到家入户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为逐步实现“户户拥有家庭指导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二是初步实现了从“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的健康保障方式转变。通过签约医生入户进行健康指导和定期随访,能及时了解到百姓的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并对不同人群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干预,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是探索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工作新格局。结合居民的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对不同人群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对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的,及时转上级医院诊疗,对上级医院下转的术后患者跟进进行康复和护理,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


四是重点人群的健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充分体现公益性。根据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需求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使辖区内弱势群体、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优先得到以基本医疗和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推进重点


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出台辽宁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辽宁省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模式;根据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深化签约服务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将医疗、护理、健康教育、用药指导、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项目逐步纳入签约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将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纳入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规范签约服务,调动家庭医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签约服务持续推进和健康发展,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促进“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形成。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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