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纪委开展“部门履职、群众评判”活动要求,市人民医院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作风建设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恪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承诺。
二、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治院,全面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积极创办群众满意医院。
三、加强医联体建设,开通绿色医疗救助,树立大健康观念,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充分发挥市急救中心救助功能,我院急救车市内免费接诊,保证市区15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
五、我院通过开放办院,联大靠强,不断提升我院服务质量。目前,除与哈医大附属医院、儿童医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外,今年我院与北京301医院合作建立远程会诊中心。
六、医院启动“互联网+”智能平台系统,实行“一卡通”服务,减少患者排队等待时间。新农合报销实行一站式快捷服务,出院患者审核报销24小时内办结。
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杜绝各种违规收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八、持续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做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行预约诊疗、专家义诊服务、弱势群体优惠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医疗需求。
九、医院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坚持围绕精诚化、精良化、精湛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思路,努力把我院建成与国家卫生政策相适应,与我市民生保障体系相匹配,充满生机与活力、全方位、智慧型贯穿生命全周期的区域医疗与健康管理中心。
十、我院实行院务公开,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医院开放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承诺监督电话:0455--77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