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共同组织制定糖尿病、高血压2种疾病分级诊疗相关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乳腺癌和甲状腺癌等5种疾病分级诊疗相关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水平和能力
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是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基础和技术支撑,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方案》中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服务流程、路径和双向转诊标准、疾病病情评估等。同时,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方式,提高疾病分级诊疗技术和能力,落实相关疾病分级诊疗服务工作职责。
二、加强筛查评估,有效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分级落实诊疗服务内容。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相关疾病的筛查、评估,强化患者管理,开展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建立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对符合双向转诊标准的,依照分级诊疗服务流程提供转诊服务,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二级及以上医院要与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评估,严格落实不同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推进分级诊疗服务提供支撑
结构化电子病历是推进和建立分级诊疗电子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的基础。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范和数据标准,进一步整合、改进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明确不同疾病分级诊疗电子健康档案、专病档案以及双向转诊医疗机构间病案传送的具体内容和时限,推动分级诊疗信息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各市要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综合管理与运营平台建设,为逐步实现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医疗资源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每个病种至少选定1-2个县(市)或1-2个医联体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力争年内形成较成熟、可推广或借鉴的模式。同时,要积极协调人社、物价等部门,完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支持医疗机构落实分级诊疗工作任务要求,同时引导患者理解和参与分级诊疗。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试点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相关疾病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为患者科学合理就医提供组织保障。
编辑:张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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