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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药监局飞检再发力,2家企业GSP证书被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严格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日前对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1家问题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其中2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被依法撤销。


据陕西省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长长龙政军介绍,为了强化药品经营风险防控,近期陕西省局抽调有关检查人员,分组集中时间对全省11个地市的21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这些企业主要存在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兼职不在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未按规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不规范以及没有根据验证结果制定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问题。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省局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在这些受查处的企业中,陕西省药材公司米脂县公司、陕西润邦药业有限公司2家经营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较为严重,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西安普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三正药业有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华阴市医药公司、铜川耀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同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祝福医药有限公司、陕西众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依法收回;延安新安药业有限公司、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利尔欣医药有限公司、宝鸡市陈仓区药材公司、宝鸡欣康医药有限公司、安康远大药业有限公司、商洛康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远医药集团西乡有限公司、陕西天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盘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陕西健生堂医药有限公司、延安市药材医药总公司药品分公司等11家企业被责令整改。


针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陕西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并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连锁和零售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在本次飞行检查中撤销GSP证书的企业,要加强监管,严把重新认证的初审关;对收回GSP证书的企业,要督促其按照缺陷项完成整改,并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将现场检查报告上报省局;对责令整改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省局。


龙政军表示,今后省局还将会不定期、不分地区,随机开展药品飞行检查工作,严格事后监管,防止企业认证后经营质量管理下滑,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全面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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